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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教育通知

来源: 日期:2025-07-18作者: 浏览量:

接上级通知:2025年度全市继续教育工作现已启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继续教育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

二、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其中,公需课不少于30学时/每年(可在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平台处学习),专业课不少于60学时/每年(可在我校人事处网站教师在线学习一栏处学习)。专业技术人员应及时完成年度继续教育学习任务,并于当年(在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公共服务平台上传证书)完成学时申报,获得的继续教育学时不得结转或顺延至下一年度,往年度补学将不再开放。

三、接上级人社部门最新通知,对未按规定完成年度继续教育学时的人员,不得参与当年度评先评优,不得参与年度考核评优。

请我校相关人员在2025年12月12日前完成相关学习和认证,联系人:刘建勋,联系电话:655026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