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2015届专科(3+2、非师范)毕业生实习计划
作者: 佚名 发布时间:2014/9/29 10:57:11 来源:佚名 访问量:(0)
2015届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专科(3+2、非师范)毕业生在校期间先后系统地学习了公共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按教学计划将于2014年9月1日至2015年6月10日进行毕业实习。所有毕业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实践性教学内容,且成绩合格才能正常毕业。现将毕业实习有关要求明确如下:
一、实习目的
毕业实习是高职学生社会实践的一种重要形式,是达到培养目标的有效途径,是教学计划中综合性最强的实践性教学环节。通过毕业实习,增强学生动手能力,强化学生竞争和创业意识,促进学生全面地运用所学知识去分析、判断和解决现实工作和生产中的实际问题,锻炼学生综合技能与全面素质,培养学生适应社会,转变就业观念,增强就业能力,为毕业后奔赴新的工作或学习岗位奠定良好的基础。
二、实习组织领导
为加强毕业实习工作的领导与管理,成立系实习工作领导小组, 全面负责实习的准备、实施、检查等各项工作。具体如下:
(一)实习组织领导小组
组 长: 姜平 胡明生
副组长:古明慧 肖汉
成 员:楚志刚 王永刚 郝伟旭 余奇明
秘 书:谷喜艳
(二)实习指导教师
肖汉 赵龙德 楚志刚 孙陆鹏 马歌 孙温稳 刘莹 田爱珍 王恰恰
三、实习内容
1、企、事业单位信息系统软件的使用与维护管理。
2、计算机应用系统开发。
3、计算机网络软件和硬件开发。
4、网页设计与网站维护。
5、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
6、计算机硬件的维护与管理。
7、数据库系统的维护与管理。
8、政务办公自动化。
实习生应根据实习单位提供的实习岗位,结合上述相关内容掌握实际职业技术、技能,提高就业能力。
四、实习形式
1、分散实习。由学生根据实际情况自行联系实习单位,学生应根据所学专业和毕业论文的选题方向,选择相应的公司、企业和合适的岗位。具体实习单位原则上由学生根据本人实际情况、并结合日后工作意向自行确定。
2、集中实习。由专业校外实训实习基地根据需要接纳实习的学生。
五、实习时间与安排
实习时间为2014年9月1日至2015年6月10日,学生2014年暑假返校时间按照教务处统一安排(初步确定在2014年8月底),2015年毕业返校时间另行通知(2015年6月10日左右)。
本次实习按时间顺序分为三个阶段,每阶段实习内容如下:
第一阶段(2014年5月15日至2014年5月31日):
实习准备阶段。制定实习方案、进行实习任务和实习人员的分配。
第二阶段(2014年6月1日至2014年6月20日):
实习动员阶段。宣布实习方案,做好离校实习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第三阶段(2014年6月21日至2014年6月30日):
实习安排阶段。毕业指导教师对毕业生对毕业实习工作具体安排部署。
第四阶段(2014年9月1日至2015年6月9日):
全面实习阶段。本阶段主要是实习生深入实习单位进行全面实习,进行实践锻炼,参与实习单位的相关经济管理活动,并根据实习总结要求调查收集数据资料。
第五阶段(2015年6月10日至2015年6月12日):
实习总结评定阶段。本阶段主要由实习学生返校后进行实习总结,进行实习经验交流。
学生返校后将《学生实习考核表》和《实习报告》交系评定实习成绩。
六、实习要求
(一)实习指导教师的要求
1.为加强实习指导,本次安排业务熟悉、经验丰富的教师来担任实习指导教师。指导教师对实习工作进行全面负责,并按照实习方案的要求完成实习的指导任务,定期与实习学生及实习单位进行双向沟通,指导与督促学生按计划进行实习,指导学生解决实习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实习指导教师应做好专业实习指导记录。集中实习点指定带队指导教师,对集中实习学生进行全程管理。
2.为了加强对学生的指导与监督力度,在实习过程中,系实习领导小组还要组织对实习进行检查和巡回指导,向实习单位了解实习生和实习带队指导教师的情况,听取实习单位对实习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3.实习单位为学生配备指导教师,带队指导教师应加强与实习单位指导教师联系,掌握实习学生情况。
(二)实习学生的要求
1、实习学生必须接受指导教师的指导,应经常与指导教师、德育导师取得联系,汇报实习进展情况。
2、实习学生应按实习计划的要求和规定,严肃认真地完成实习任务,做好实习笔记,写好实习日记,提交各项实习材料。
3、实习学生均需按班登记备案,以便随时掌握情况,沟通信息,实习须有实习单位证明,连同本人通讯地址一并通知德育导师和实习指导教师。
4、实习学生不得无故不参加实习,不得迟到、早退或溜岗;应遵守实习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尊重单位领导和指导老师,团结同事,认真钻研业务知识和实践操作技能,不 做有害于社会、学校、自己和他人的事。
5、增强安全保护意识,发生安全隐患或事件要及时与系及辅导员通报情况。
6、实习结束时应由实习单位针对实习生的实习表现出具加盖公章的书面鉴定证明,返校后交到系教科办。
7、实习期间要搜集与毕业实习报告有关的资料,并进行调查研究,实习结束时要完成毕业实习报告,返校后交指导教师。
七、毕业实习的考核
毕业实习结束后,指导教师应根据学生实习时的表现、实习单位意见与学生提交的实习报告,对学生进行考核,在《郑州师范学院学生实习考核表》上核定成绩并签字。成绩采用五级记分制。即优(90分以上)、良(80-89分)、中(70-79分)、及格(60-69分)和不及格(59分以下),实习不及格的学生将不能取得毕业实习环节的学分。
八、毕业实习提交材料
1、实习报告(附件1)。认真填写《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学生实习报告》,交指导教师审核评定,作为实习成绩考核的重要依据。
2、《郑州师范学院学生实习考核表》。本表要求实习单位的指导教师签定意见,并加盖实习单位的公章。没有加盖公章者视作无效表格。
附件(1)下载:实习材料格式.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