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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软件学院推优部关于作好2013-2014学年第一学期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工作的通知

作者: xxjsx    发布时间:2013/10/10 18:13:00    来源:本站原创    访问量:(0

学院各团支部:

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以下简称“推优”)是党赋予共青团组织的一项光荣的任务,也是共青团发挥党的助手和后备军作用的重要内容。根据校团委《关于作好本学期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工作的通知》的文件通知精神,并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就本学期的推优工作特作如下通知安排:

一、“推优”的条件:

1.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具有远大的共产主义理想,政治立场坚定,道德品质好,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并经过党组织半年以上的培养考察的优秀共青团员。

2.积极参加各类政治学习活动,自觉学习党的重要思想及方针政策。

3.学习目的明确,刻苦努力,成绩优良,综合测评中等以上,无挂科现象。

4.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富有团队精神,团结同学,乐于助人,热心社会公益事业,能够发挥团员、团干部的先锋骨干作用。

5.认真贯彻执行学院的各项决定,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无违法乱纪行为,敢于同各种不良现象作斗争,敢于进行批评与自我批评。

二、产生办法与程序

要求各班级充分发扬民主,以团支部为单位,向全体团员公示“推优”标准、方法、步骤,以增加“推优”工作的透明度。按以下程序进行:

1、由本班德育导师和团支部(本班有党员的一定要参与)根据条件拟定候选人名单,然后在本班进行民主选举。

2、组织全班同学投票,要求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同学参加,方可有效。推选时作好推选会议记录。

3、将当选同学名单,经德育导师、辅导员审核签字后,报学院推优部,当选同学要求得票数不少于参选同学的二分之一,否则宁缺勿滥;

4、学院团总支经过认真考察审核,并征求各位辅导员、任课教师等意见后,确定“推优”名单上报校团委审定。

三、有关说明及要求:

1、“推优”人数二、三年、四年累计不得超过在校期间班级团员数的50%,各班根据学院统一要求,推荐本次发展对象人数。

2、各支部“推优”人数已过团员半数的,本学期将不再推荐。

3、按要求填写“推选入党发展对象会议记录表”并需要有团支部书记、德育导师、辅导员三方签署意见并签字后,方可有效。

4、填写“推优情况一览表”要求不要将当选者的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籍贯等个人信息输入错误否则后果有班级团支部负责。

5、“推优情况一览表”电子稿输入完成后发往学院推优部工作邮箱:xxxtuiyoubu@163.com中,文件名标注为:“2013-2014学年第一学期XXXXX班推优名单”。

6、“推优情况一览表”在xxxtuiyoubu.ys168.com网站中 “2014年表格”文件夹里,请各团支部自行下载进行电子信息填写。填写完成后将电子文件发送到学院推优部工作邮箱中。

7、所需纸质稿件需在20131017日中午12点前交往3206办公室。

8、推选所投选票存入基层班级团支部中,待复查使用,请注意保存。


学生入党发展对象推荐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各班团支部请务必认真对待,严格要求。



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软件学院推优部

二零一三年十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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